非實施實體(NPE)在中國大陸的專利訴訟全景

研究方法

非實施實體(NPE)是智慧財產權產業歷史進程中的一個特殊群體,涉及NPE 的專利訴訟已成為一個全球普遍的商業活動。隨著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的發展,越來越多的 NPE 開始將目光轉向中國大陸市場。本文藉由 Darts-ip™ 專利訴訟案例資料庫,基於事實資料,洞察 NPE 在中國大陸的專利訴訟全景。

本文將 NPE 定義為:從專利權利中獲得利益,但並不銷售或製造相關產品, 也不提供相關服務,並以原告身份積極主張權利或提起訴訟以行使專利權的法律組織(法人)。本文 NPE 之範圍不包括自然人及大學。

本文統計的案例資料範圍包括 2010-2019 年中國大陸地區發生的至少一方當事人為國外 NPE 的專利訴訟案例(中國大陸 NPE 的案例未進行統計)。本報告將相同當事人就同一事由進行的所有相關訴訟稱之為一個案例,例如,如果甲方向專利局複審和無效審理部提起針對乙方專利的無效審查請求,之後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最後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 在此過程中,儘管存在三項不同的判決,但這些訴訟仍被視為同一案例。只要案例中有任何法律文書是在 2010-2019 年這一時間段內做出的,該案例就會被統計到本文的案例資料中。

 

NPE 在中國大陸的訴訟趨勢

圖 1 顯示了 NPE 參與的專利相關訴訟數量隨時間推移而呈現出的不可否認的成長趨勢(儘管逐年統計資料中存在少數下降情況)。2014 年和 2019 年, 案件數量顯著增加。值得注意的是, 2014 年NPE 在歐洲的訴訟數量也出現了顯著成長 (62%)。同一年,NPE 在美國的專利訴訟案件數量首次出現下降。

至於訴訟類別,到目前為止,無效程序的占比是最大的。無效程序在所有訴訟中的年均占比為 80%。2016 年,這一占比達到最低 (50%) 。2016 年之後,侵權訴訟的數量驟然增多,之後保持穩定增加。從 2014 年無效程序數量的激增現象可推斷:NPE 可能在2014 年就提起了大量侵權訴訟,但這些訴訟的數量在 2016 年之後才反映出來,因為侵權訴訟的判決通常在無效判定之後才做出。最後,我們不妨假設,自 2014 年開始,NPE 很可能已將其焦點從美國轉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比如歐洲和中國大陸。

 

NPE 訴訟分佈圖

圖 2 大致顯示了案例集中的區域。NPE 傾向於在中國大陸經濟發達的省市提起訴訟,例如,江蘇省(13 例)、廣東省(10 例)、北京市(10 例)、上海市(7 例)和陝西省(1 例)。其中, 有 6 個案例最終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審理。NPE 在以下一審法院提出了最多的訴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訴訟所涉專利的技術領域

訴訟所涉及的專利技術主要分佈在電子通信技術領域,尤以無線通訊網路的數量為最。這與該產業創新密集、競爭激烈、國內通信產業高速發展不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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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E 專利的權利有效性

以下圖表將 NPE 專利與一般專利(此處所述一般專利是指所有無效案件中的涉訴專利,包括 NPE 專利)的權利有效性進行了比較。圖 3 和圖 4 的橫條圖顯示了專利保護範圍變化情況的統計資料。紫色表示在核准範圍的基礎上獲得完整保護的案例數量及所占比例,深綠色表示雖獲保護但範圍有所縮減的案例數量及所占比例,淺綠色表示專利被全部無效的案例數量及所占比例。

從圖 3 可見,NPE 專利以完整範圍被認定有效的概率比一般專利低 8%, 表明 NPE 專利穩定性相對更弱。然而, 一般專利與 NPE 專利的全部無效率是相當的。

從圖 4 可見,在韓國,NPE 專利以完整範圍被認定有效的概率非常低,僅為 11%,而日本的這一概率高達40%,中國大陸則介於兩者之間。對比其他國家,NPE 專利在中國大陸得到全部維持的概率接近於美國,同時明顯高於歐洲。

 

總結

通過對上述統計資料進行分析,我們可發現中國大陸 NPE 訴訟的主要趨勢:

  • 自成長2014 年起,NPE 開始積極地在中國大陸提起訴訟。2019 年,案例數量急劇成長。
  • NPE 傾向於在發達省市提起訴訟。
  • 訴訟所涉專利主要與通信技術相關。
  • 當某項 NPE 專利被視為有效時,其保護範圍更有可能發生縮小,即部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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